2015春招新生特困连片地区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公示通知
经各教学系对2015年春招特困新生提交的助学金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院资助资金管理办公室进行复核,本学期共审核确认2名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2015年4月15日―2015年4月22日,公示地点:各教学系公示栏及学校网站。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4月22日前向资助资金管理工作办公室反馈(办公室地点:行政楼一层110室),反馈电话:8337333 8337325 。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5.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