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处室:
为做好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认定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按局人事处要求,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进行评审,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申报中级及其他系列申报初级进行认定,分别填写《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
2、上报材料《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一式二份,计算机初级合格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教师资格证书、会计证,原件、复印件。
3、申报教师系列初级职称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暂上报其他材料、证书等。
4、2012年 12月 5 日下班前交到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孙宏杰
电话:8337092
组织人事处
2012年11月21日
附件: 评审条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