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处室:
为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今年拟申报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按照《河北省技工学校教师专业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逐一对照,符合条件的于9月19日前带所有原件、复印件及各种表格等材料按照目录排好后交到组织人事处404房间,经审核合格后方能组卷。
2、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各种表格。任课情况由系(处室)出具证明,系(处室)负责人签字、盖章,教务处负责人签字、盖章;任班主任情况由系(处室)出具证明,系(处室)负责人签字、盖章,学生处负责人签字、盖章。证明与各种材料同时上报,无证明或本人填写与证明不符者不予收卷。
联系人:韩明溪
电话:8337088
附:
6、
承诺书.doc

7、
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样例).doc(评审表第11页)

组织人事处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