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处室:
为做好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认定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按局人事处要求,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进行评审,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申报中级及其他系列申报初级进行认定,分别填写《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
2、上报材料《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一式二份,计算机初级合格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硕士)、教师资格证书、会计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
3、2013年12月30日下班前交到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韩明溪
电话:8337092
组织人事处
2013年12月26日
附件:1、
认定条件.doc

3、
认定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