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学费名单公示的通知
各教学系:
经过2011级春招班班主任及各教学系对2011级春招班学生提交的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由学生处复核,经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工作办公室确认,11级春招学生中共有20名申请人符合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条件;7名申请人符合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条件,经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将2011年春招学生中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1年4月25日至5月1日,公示地点:学院多功能馆。
如有异议请于2011年5月1日前,向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工作办公室反馈(办公室地点:多功能馆三层学生处办公室),反馈电话:8337325 8337333 。
今年会jinnianhuicom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