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附加绿洲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的通知
为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在职工发生意外的情况下,减少职工的经济负担和给职工及家庭造成的伤害,学院为在岗职工续保了“国寿基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附加绿洲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投保周期一年,自2011年3月30日起至2012年3月29日止。如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请及时报院人事处。
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联系人:张旭梅
联系电话:8337025
人事处
2011年4月11日